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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束新岗位第一天工作的伊莲回到新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搜索: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还不起钱怎么办?看完搜索结果后,惴惴不安的伊莲顿时松了口气:

根据劳动法,员工除非存在严重过失,否则不能被要求赔偿雇主的损失。重大过失”必须是蓄意损害雇主利益,光是“粗心”通常还不构成。所以即便是弄丢昂贵物品,只要不是故意,员工也通常不用赔钱。

就在伊莲开心的快要跳起来的时候,余光看到了摆在桌上的劳务补偿协议,她的情绪再次低到谷底,继续搜索:签订的为期二十年的劳务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即使弄丢了雇主的手表,也要看是否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若非故意,雇员本来就没有法定赔偿义务,所以“补偿协议”就是以非法债务为前提的合同,这是“无因合同”,在欧洲大多数国家都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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